找到了,在家里。
【案情简介】2022年7月18日下午4时许,被害人王某(女,1999年8月出生)离开其居住的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小区,至今未归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,王某可能于当天下午5时左右乘坐火车从广东省惠州市前往江西省赣州市寻亲,遂将此线索通报铁路警方协助查找。
【警方提示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规定:“盗窃、诈骗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